想到何孝原的贱招,他笑道:“孝原给他们送了份大礼,他安托万搬到罗斯福岛将近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他找到了一份葡萄酒知识培训的工作,并在哥伦比亚大学注册了两个感兴趣的课程:美国历史和西方艺术史。
之所以选择这两门课,不能说完全是心血来潮,但也相当随性,首先考虑的是课程的时间设置,他的工作时间基本集中在周间的下午,这两个课程则一个是周一三的上午,一个是周二四的晚上,刚好都能错开。
其次,他虽然熟读美国历史,在母亲的指导下,对西方艺术史也研究甚深,但他更熟悉的是欧洲学者的学术观点,美国学者的著作虽也零零星星有所涉猎,总归不够系统化,如今正好可以利用身在纽约的契机接受这方面的系统化训练,从不同的角度了解他所熟知的领域。
只是这样一来,他的时间就显得不太够用了,讲师身份的他需要备课、上课;学生身份的他则要预习复习,写essay什么的,忙碌程度与他那位日理万机的工作狂男朋友一比竟也不遑多让,甚至有时候沈邵祈周末有空了,安托万却因为培训机构临时调整人员被抓去当壮丁而放他鸽子的情况。
好在沈邵祈对他的工作和学业都很支持,并不会因此而抱怨。
安托万曾和沈邵祈约好每周过来住三天,今天是周五,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了,他会在这里住到周一早上,再从这里直接去学校,虽然沈邵祈常常根本不在——如果他没来,jas会知道,他不想让他那么忙还为了他的一些生活小事操心。
就像今天,沈邵祈本来跟他说好今天会回家吃晚饭,快下班之前又打电话过来说要去看望一个朋友,他一个人吃晚饭,饭后靠坐在窗边看夜景,没想到却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他醒来一看墙上的时间,竟然快十点了。
拿起手机看了看,有一条消息,是沈邵祈五分钟前发过来的:我现在回去。
安托万放下手机,决定先去洗个澡醒醒神。
洗完澡出来,jas还没回来,他去厨房倒了杯水,正好听到开门声。
安托万从厨房走出来:“你回来了。”
“henry下班了?”
henry的住处就在他们楼下,是这套房产配备的管家房,但他上下班的时间一般是跟着沈邵祈的作息。
“嗯,我也没什么需要,就让他先回去了,”
安托万走过去,沈邵祈的身上有淡淡的酒味,他细细端详他的脸色,把水递过去,“要喝吗?”
沈邵祈没接:“陪我喝杯酒吧。”
客厅的休闲区就在吧台后面,背靠两面落地窗,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景色都十分迷人。
安托万在沙发上坐着,以为沈邵祈会像平常那样倒两杯酒过来,谁知道今天他竟然直接拿了一瓶干邑过来。
安托万看着他倒酒,金棕色的液体注入杯中,跟平常一样,比13略多一点的量;观察他的神色,还算平静;他把其中一杯推向安托万,自己拿起另外一杯喝了一口——一切都和平常一样,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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