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危险。”
袁不破向前踏了一步,虽然没变僵尸形态,但散发出凶猛的气势:犯我者死!
袁不破,本名完颜不破,平宋大将军。
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值得他留恋,却只有岳银瓶,注定与他生死两难全。
这是他对自己的描述。
八百年前,因圣母的一滴心血而变成了僵尸,最后杀死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岳银瓶。
又在八百年后,遇到那个令他痛苦了八百多年的瑶池圣母。
因一场人世浩劫,内心的爱,与这个女人再次点燃,可惜她最爱的是人间的主宰——人王。
最后,他拿着瑶池圣母写给自己和银瓶的书,微笑着死去。
是的,他是多么希望抱着这本书微笑着死去,抱着写着他与银瓶的故事进入了自己最向往的用永恒国度——死亡。
然而,他,还是睁开了眼。
就像在八百年前的朱仙一战,他闭上了眼,终究,还是睁开了眼,在世间中浑浑噩噩地度日如年。
那时,他身边还有无泪,但现在呢?他的心伤得更重,世间没有事再入得了他的眼里,浑浑噩噩地度秒如年,时时刻刻寻找能杀死自己的存在。
国际刑警只是一个掩饰,方便他做人类眼里“死定”
的行为,比如冲入地震区秒救灾民。
如果破坏什么公物,就可以免去麻烦,比如一人力敌害过人的20只僵尸集团,把方圆10里的国家森林摧毁掉,离开时遇到警察留个口供就能够走人。
同时有什么机密的地方,他可以不受阻拦地进入,比如埃及又发掘出某个王的金字塔,就光明正大进入观光一番。
——!
——毒贩的额头被压出好几滴冷汗。
他在道上也是榜上有名了,什么龙虎斗,身死速度的场面没见过?现在姓袁才动了步,让他感觉自己是狮子大口下的小白兔。
毒贩把枪握得更紧,仿佛能得到多一点的力气。
“袁先生,国际刑警的工作火里来,水里去,工资才丁点,多贫穷啊。”
毒贩已经决定行贿,少点钱,好过少条血。
逼到他这个分上,已经是“这把刀还没有名字。”
袁不破把玩着掌中比拇指要粗一点的小刀。
“因为中央的考古学家还没有发现那座商代王墓,竟被一名盗墓贼瞎猫碰上死耗子,盗了出来。
刚好,盗墓贼的毒瘾很大,就把刀拿去换毒品,被你压榨成几克毒品的价值。”
“你,你怎么会知道。
盗墓贼早,早就死了。”
在道上混,最忌让别人查到自己的真实本事,第一次奇刀把他从一只厉鬼的手上救了下来后,毒贩就非常果断地杀了所有知情人。
毒贩后悔不一提到刀就双手奉上,或许还有命。
一个连自己自以为埋得最深的秘密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国际刑警,身上背负着数也数不清的人命,他真的只会叛在香港终身□□而已吗?“放心。
香港现在太需要你们这些人,特别是永久性居留,不会判死刑。”
握着小刀,袁不破难得有一点好心情,拍拍毒贩的背,“其实死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长生不死。
手下的人报告可以收队后,袁不破头也不回,举一举手,便远去,只留下帅气的背影。
“好酷哦,果然是我的第二偶像,快追上第一偶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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