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火锅店的生意很艰难,名声没有打出去,一直在亏损,好在这两年生意越来越好,两个人的小日子也越过越舒服。
但是,生意好了,问题就来了。
原身有个异卵双胞胎的弟弟,叫陆翊,天性好玩,懒散惯了,毕业后工作了半年嫌累就以创业的名义找父母拿走了所有的养老金,然后出去潇洒去了。
出去玩了半年多,回来说创业失败欠了一屁股债,陆父陆母没办法只好四处借钱给他还债,二十万,借了钱还不够,于是找上了原身。
原身当时也才工作没多久,但好歹存了一些钱,舍不得父母哭求,于是就借了五万。
恩重如山(1)这是恩情,原身如果不这么做就是忘恩负义。
最终原身再次妥协了,毕竟他真的欠了弟弟。
原身回家把一切都告诉了梅新莲,梅新莲也理解,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
原身没有说话,因为他太了解陆翊了,这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后来也证明了他的猜测。
先是彩礼房子,后来是弟弟的孩子读书学习问题,再后来是弟弟进了火锅店工作。
再后来,弟弟嫌累,不工作了,干拿工资。
再后来是赌博,债务越欠越多,陈莉要带着孩子离婚。
原身已经没钱了,陆父陆母让原身把火锅店卖了,火锅店是原身一家生活的根本啊,怎么可能卖?原身不答应,陆父陆母就指责他忘恩负义,说原身欠了弟弟一条命。
好巧不巧,弟弟刚好听见了,于是冲着原身要钱要的更加理直气壮。
原身只要拒绝,陆父陆母和弟弟就会发动周围的人指责他。
陆父陆母指责他不顾父母之恩,不孝,弟弟指着他忘恩负义,对不起他的亲生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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