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淡想了想那些大叔白天办公室里社畜,晚上天桥摆摊算命的场面,抽了抽嘴角:“那你做保镖挺好,挺好。”
沈暮一笑,朝两人摆摆手:“那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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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是受邀给一个明星做保镖。
话是这么说,但实际上倒也不用真的去做机场拦粉丝之类的工作。
只是明星最近状态不对,经纪人十分怀疑被下了降头,但请了两个业内知名的道士过来看过都一无所获,才通过他们请来了沈暮。
而且他们开出的价格也很不错,能解决就有两百万。
沈暮大学时间一直在学习,很久没有做过这样的工作。
一开始都有些惊到,后来才知道行价也因为灵异事件越来越多而步步升高。
沈暮今天的工作就是,跟着明星。
今天是明星演唱会第一天,两万人场子坐满的水平,万一出岔子,赔钱就要赔掉数千万。
明星叫做赵余舜,是这两年新出的一个顶流偶像。
沈暮接下这单之后还搜索了一下。
他演过几个偶像剧男主,演技平平,只拿过一个水分极大的奖。
唱歌的唱功还行,但钟情于自作曲,有些辣耳朵。
只有一张脸算得上不错,五官无一不精致。
但和看惯了钟明初这样的正统帅哥,又经常看到明锐那张混血惊艳的小脸。
沈暮实在不觉得光靠这样的一张脸,就可以让人耳聋眼瞎到数个单曲播放量超越老牌歌手拿到第一,演唱会门票瞬间卖光的地步。
等她到了那个明星的家楼下,离约定好的时间还有三分钟。
沈暮就靠着栏杆给经纪人发消息:【到了,在门口。
】
对方秒回了句:【[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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