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记得我对乐言说的话,遇见他的那天,雪地里都开出了最娇艳的玫瑰。
但是,那次告白之后,我连续好几个月没有再去aurice。
我写完了论文,答辩顺利,拿到了毕业证,除此之外,我放弃了窝在家里写小说,顺利找到了一份一言难尽的工作。
拍毕业照的那天下大雨,我们一大群人穿着学士服被淋成了狗,在大雨里,我们班班长抱着好大一束玫瑰向我们班的团支书求婚,团支书说:“你不会选个风和日丽的天儿吗?”
不管怎样,这对儿佳人喜结连理了,我看着他们,又开始想乐言。
我们俩几个月没见,从冬天到了夏天,其实在这期间我有几次实在忍不住了,跑到aurice外面偷看过他,他还是老样子,拿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坐在吧台看书,偶尔有顾客进去,他就笑着站起来。
就好像我22我曾经幻想自己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迫切地走进职场走进真正属于成年人的世界,因为我始终觉得,既然我能足不出户就赚到钱,那就没必要去面对那么多复杂的人和事,我挺讨厌那些的。
可是,人真的是会变的,虽然不愿意,但为了乐言,我还是选择走进更大的世界,踏上自己完全不熟悉的土地。
我希望自己更快地成长起来,而且要比我的同龄人们快上五倍、十倍。
因为我知道,只有我快速成长,让自己变得更成熟可靠,乐言才会愿意相信我。
我看得出来,他喜欢我是真的,可他不愿意说出来,因为顾虑太多。
人家都说,真正成功的男人是能让自己爱的人放下一切包袱去依靠的,或许乐言会不依靠我,但我得让他精神上是轻松的。
所以,这份待遇很好可条件很艰苦的工作,别人都不肯去,我去了。
离开那天,我给乐言打电话,他问我:“你何苦呢?”
“我愿意啊,”
我说,“你等着你的小黑人回来娶你过门吧。”
他笑了,让我别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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