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清明突然开口。
“等等…”
崔景峯停下,看向他。
“刚才方来说,根据袁菲儿出境记录,半个月前她因为工作出过国,上个星期才回来。
而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死者一个星期前做过移植皮肤的大手术,这个袁菲儿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作案。”
崔景峯不以为然道:“袁菲儿出国是自己主动向公司申请的,刚好上星期回来,这是不是有点巧合呢?而且,刚才我做过假设,假如凶手不止一个人,如果是两个人。
袁菲儿只需要绑架宋心晟,剩下的事情不需要她,由另一个凶手完成,那么她表面上的时间证据就不攻自破了。
而且,死者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我查过袁菲儿前天向公司请了两天假,这一切都太过巧合了。”
方来不理解崔景峯的这种假设:“你说…凶手不止一个人。
现阶段,没有充分证据来证实这个假设,而且以上两个人的犯罪动机实在是很牵强。”
其实崔景峯也明白这点,方来说的没错,他还没找到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猜想。
如果一个人长久重复一个动作,身体机能便会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条件反射。
就像拿惯筷子的人,吃饭时,手会不由自主的拿起一旁的筷子。
穿惯鞋的人,下床时,会不由自主的找鞋……而崔景峯,之所以会对这起案子有这样的猜想,可能是因为做了几年刑警,大大小小也破了很多案子,长期的经验让他大脑里形成了一种固定思维推理模式。
当有命案发生,分析案情时,他会不由自主的作出一些假设,而直觉是这么告诉他的。
可破案讲究的是证据,总不能告诉大家:“凭我的直觉”
直觉有时候也不一定准确。
这时,邢罪蓦然开口:“先听峯子说下去。
目前为止,无论是对受害人还是凶手,我们手头上掌握的信息都不充分,所以大家不能放过任何线索。”
邢罪示意崔景峯继续方才的话题,他再白板上写下的给他做了一个皮肤移植手术?实在不能理解…”
刑罪俯下身子,双手放在会议桌上支撑身体,沉声道:“又或许凶手的目的并不是想要杀宋心晟,宋心晟做完手术后,还活了一段时间。
这点可以看出,其实凶手并不想让宋心晟死。
或者说,不想他这么快死。
所以我猜测,凶手的目的是那场皮肤移植手术,而宋心晟更像是被实验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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