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华尔街,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学金融的嘛,谁不想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施展自己的才华?更何况,作为优秀的金融学子,我可是很要强的,所以在纽约不到两年就成为了华尔街的一匹狼。
夜店,gay吧,是我经常流连的地方,我喜欢男人这是华尔街众所周知的事情,没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我,也没有人因此而怀疑我的能力,自信,强势,才华,是我的代名词,华尔街搞金融的一个个听到我的名字都闻风丧胆。
其实,我还挺有人情味的啊,只是那些人不懂欣赏,不过,我不在乎,两年里,我找了不少漂亮男孩,一个个水灵灵的,可口美味,也许是东方人的面孔吧,他们都觉得我才是那个被欺压的人,可在实际操作时才明白,原来被吃的是他们自己。
时间长了,老是吃一类东西,总觉得味同嚼蜡,漂亮的男孩子都是千篇一律的美丽,顺从,楚楚可怜,让人心疼,所以草干起来顺手顺脚,可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于是,脾性越来越古怪,尤其是在认识亚瑟之后。
因为这个男孩给我的感觉太干净了,所以让我产生了某种想欺侮的欲望,同时也产生了某种罪恶感,因为他才十六岁。
厌倦感随之而来,我选择回国,不仅仅是为了和兰墨一起过圣诞节,更多是厌倦这种没日没夜循环往复。
只是奇怪的是,刚踏上故土就被人挡住了去路。
那群人的主人是叶家的人,据说是叶清辉的儿子叶铭,我可不记得自己认识这号人,但是在杂志上看到过,不错的男人,适合征服,吃惯了奶油,偶尔也想试试鱼腥。
叶铭?脑海一遍又一遍闪现他的样子,他就站在门口,目光定在我身上,颇有贵族气质,让我有点不安,还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和他这样成功的男人交谈真的很有趣味,尤其是说到共同话题,不用你解释他就能很快明白,勾起了我心中的一根弦,带着某种不明意味。
可是一旦知道他已经结了婚,心就马上冷下来,毕竟我可不做那种人,谁都知道,小三小四什么的,这种人一般都很讨人厌,即使那些人本身没什么,可就因为这一件事给人的印象就完全不一样。
而且我这个人还算有些道德感。
言谈之间,一直以为他对我感性趣,直到他忽然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是我自己会错意了,真是尴尬,只得道歉,但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
那天晚上在他的公寓里洗澡实属无奈,因为兰墨被人袭击,我又没办法回去,穿他的衣服更是很难为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气味,一旦衣服上沾染了不属于自己的味道,都会很不开心的吧,尤其是我们不过才刚刚认识。
给我住的地方,让我洗澡,借给我衣服穿,做早饭给我吃,还陪我去医院,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兰墨转到了病房,我拒绝不了,只得说谢谢。
他拉着我的手,那时候我完全忘记了,只顾着去看兰墨,没想到刚一进门就发现不对劲,倏地就把手收了回来。
只是当时没来得及尴尬,就直扑向兰墨,父亲在我心里的分量很重。
兰羽把叶铭喊出去,我不知道他们在外面说了什么,但是兰墨的话倒是让我很吃惊,他说我爱上了,若说有感觉不假,但说只是一夜之间就爱上,怕有点难吧,我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只是觉得发生在我身上不大可能。
当时我想得最多的不是这个,而是父亲和兰羽,他们终究要在一起的,我不可能永远和他们在一起,做电灯泡太久只会越来越亮,我深知这种感受。
可一旦他们离开,我又会变成孤家寡人。
父亲说对我不起,但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毕竟都过去了,我不会怨恨他,只会在他不在的时候想念他,就像小时候一样,于是我安慰他说:&ldo;爸爸,放心,又不是不见了,我可是会经常去做你们的电灯泡的。
&rdo;当然这是我花了很久才想明白的。
枪声。
汽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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