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现在给他一支笔就好了,他能写很长很长的缠绵情书,但是他现在就一张笨嘴,什么都说不好。
因为他喜欢的太过沉默绝望,又太过郑重庄严,这句喜欢就很难说出口了。
但是钟俊同一定要逼他,“我都说了,你不说吗?”
钟俊同咬他的下巴,留下一个不深不浅的牙印,又继续催促:“说。”
时沂被钟俊同缠得不行了,身体已经开始条件反射地哆嗦,只得攀住钟俊同,脸颊埋在他的胸口,小声说:“我好爱你啊。”
钟俊同笑起来,把时沂害羞的脸捧起来,在脸颊上用力亲了两下,又有点急不可耐地把他压在了柔软的被褥里。
时沂吓了一跳,轻声商量:“胡闹好久了,不吃晚饭吗?”
钟俊同含住他纤薄的耳珠,滚烫的呼吸喷薄在他泛红的耳廓,拒不合作:“不,先做。”
“俊同,我饿了,没有力气。”
时沂红着脸小声说。
钟俊同低头看腕表,发现他们竟然胡闹了这么久,一时也有点害臊,把被压倒的时沂拉起来,换了衣服带他下楼吃饭了。
时沂把那枚尺寸不合适的戒指放在自己胸口的口袋里,打算买根链子穿起来做成项链。
钟俊同吃完饭,总算没有刚刚那种精虫上脑的急色了,也不急着回房间做些什么腻腻歪歪的事情,更愿意牵着时沂去外面逛一逛。
时沂像是刚刚被暗恋对象告白的小男生,现在被牵着手都害羞得要命,手心出了点汗,又开始担心,俊同会不会觉得有点黏糊难受?可是钟俊同只是把手牵得更紧。
两个人穿着同色系的大衣,围着时沂买的同款巴宝莉的格子围巾,两个人慢慢走在伦敦公园的林荫道上,远处的喷泉在日落前最后一次喷水表演,小小的孩子绕着水柱外跑来跑去。
他们抬头看到,遥远天穹被夕阳烧得色彩斑斓,浓重的水粉、明紫和重红流淌,像是未来得及被太阳晾干的颜料。
天幕一点点暗下去,灰白色的伦敦开始沉入黑夜,如同一艘过载的古老的巨轮。
人群慢慢散去,但是他们两个不是很着急。
他们现在觉得有无数的时间可以浪费,就算没有无数的时间,也要创造无数的时间。
钟俊同是追求高效率的精英人物,他之前也没想到自己会愿意把时间浪费在散步上。
他如果需要锻炼,有高端健身馆的顶尖私教,可以在一个小时内完成需要的锻炼量,保持好身材和健康的身体。
但是他现在觉得这样也很好。
或者说,他之前没有想到过,和时沂牵手走在路上,感觉会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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