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殊亦谌去了长明山交流,也不用担心他忽然回来。
在凡人界的三天,我像是一只远行的游子回到了家乡。
可能那些人说得也没有错,谢染的格局就是低,改不了身上那股子小家子习气,怎么也不像修仙的人,喜欢吃凡人的食物,习惯睡觉而不是打坐。
我嘻嘻笑,幸好我没改掉那些坏习惯,不然这世间就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三天后,我到仙云宗脚下等那些人,在这期间,我吃丹药把身上的伤治好了,再次换上了体面的衣裳,又梳整齐了头发,我绝不会把我那么狼狈的一面展现给其他人看。
好在作为合欢骨,为了时时刻刻保持好好相貌,不让殊亦谌感到恶心,不然我可能就完了。
那会儿没有一个人来,我无聊得紧,就又随处逛。
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又回到了那一片绝美的桃林。
不想进去,我转身就走。
却不想有人从背后冲过来,挡在我的身前,傻乎乎乐陶陶的喊我,“你别走呀?”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百三十斤。
不是,这人是住在桃林吗?怎么我出现在这里就能遇见他。
“你为什么要走呀?你是不是不喜欢林林?”
一百三十斤委委屈屈的问,“可是村子里面的人都喜欢林林,都说林林很听话,也长得好看。”
我喜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虽然我对三天前对他的辱骂很抱歉,可对于这个傻子,我也着实不可能真的喜欢上来。
然而那时,我鬼使神差的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问他,“三天前我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现在脸是好的,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我就是认得你呀,你长得这么好看,身上那么香,然后还对我说谢谢。”
“对了,我还记得你叫谢染。
花谢花开不染尘埃,好好听呀!”
……
“咳咳!”
忽然我感到肚子有点疼,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有血从我的喉咙里咳出来,落在深深的牢水中。
牢水颜色深深,不一会儿血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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