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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法学院
01初试内容
0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考核。考生通过回答面试老师的问题,考察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中英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进行录取工作。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面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降序排队录取,录取到所规定的数额为止。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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